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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博物馆关于征集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物证资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5 来源: 浏览次数:

2019年底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防控难度最大的,并影响世界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发生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迅速作出部署,全力组织防控工作;全国人民众志成城,医务工作人员不顾生死,挺在一线;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

华中师范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华中地区优秀历史名校,在百余年的发展中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弘扬了革命文化教育传统。我校迄今已有百余年历史,但在曲折发展中从未被艰难险阻压垮过。校博物馆自建馆以来已有60余年,作为校园文化重要品牌,承载着收藏历史、传承文明的应有使命。而在这次疫情防控的战斗中,各级政府机关、人民解放军、以医护人员为代表的各行业工作者,以及广大人民群众众志成城,冲锋陷阵,不畏艰险,忘我奉献,涌现出大量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形成大量具有纪念意义的实物、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为了保存和记录全体人民抗击肺炎的英勇事迹和真实情况,以备日后举办疫情主体展览,华中师范大学博物馆现面向全国各行业、各界人士征集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物证资料


一、征集对象

广大师生及校友;

(二)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三)各社会组织;

(四)社会各界人士及基层百姓,尤其是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广大患者及各社区工作者、志愿者


二、征集内容:

(一)各级政府、各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的行政命令、通知公告、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原件;

(二)各类医疗单位、医护人员的请战书、旗帜、工作日记、书信、医疗日志等实物资料;

(三)在疫情防控一线的人民解放军、公安民警、基层组织、人民群众、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的标语横幅、出入证、消毒用具、测温仪、登记表等相关物品;

(四)有关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抗疫物品和资金记录单据凭证、防疫物资生产记录等相关资料;

(五)各机构或个人担任疫情防控志愿者期间的工作笔记、封城期间车辆通行证、车辆悬挂的标语横幅等,及影音图像资料;

(六)各社区、街道、社区医院抗疫期间使用的排查登记表、转诊单、工作证、工作手册、简报等,及影音图像资料;

(七) 反映广大市民疫情期间真实经历的实物及图像影音资料;(离汉返乡人员隔离期间的相关实物;在外隔离的湖北人士相关实物,如隔离期满通知单、高速通行证等)

(八)反映抗疫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及音视频等影像资料;

(九)宣传普及抗疫防疫知识的相关摄影、书法、绘画、歌曲、诗歌、网文等作品;

(十) 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报纸、书刊、书信、科普手册、海报、宣传单等,以及其他相关物品。


三、征集时段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至疫情结束


、征集方式: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本次征集均为无偿捐赠,作者拥有署名权。华中师范大学博物馆将对入选入藏物品的捐赠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对未入选的物品予以退回(请一定写明捐赠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三)实物:有捐赠意愿的单位和个人可先联系华中师范大学博物馆并保留相关资料,待疫情结束后联络交接。

电话:罗松15172543700(为保证联系顺畅,请尽量采用短信,微信同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7:00

(四)电子资料:可发送至邮箱402446128@qq.com,附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包括作者、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信息,以及捐赠人姓名、联系方式)。

(五)征集到的物证资料将永久保存于华中师范大学博物馆。捐赠者享有捐赠资料的优先使用权。


五、征集要求:

(一)捐赠的物证资料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并附物证相关人物、事件、时间、来源等信息。

(二)捐赠的图片、音频、视频文件应播放流畅、画质清晰,未经后期处理。

(三)捐赠的文学与艺术作品创作成果为原创、原件,素材来源真实。


                           华中师范大学博物馆

                            20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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